第一条、本公司是从事煤质化验设备的厂家,提供的产品是全新的、未使用过的、采用质量优质的材料精制而成,符合国家标准,确保使用安全有效,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交货期供货。
第二条、本公司技术人员,负责详细回答买方针对本公司仪器有关技术操作等方面的问题。
第三条、在仪器售出时,本公司负责向甲方提供仪器安装对实验室的整体要求等方面的文件。
第四条、仪器售出后从安装调试之日起,仪器质量保修期为12个月。保修期内对所有由仪器质量问题产生的故障,本公司负责免费修理。
第五条、本公司对产品实行终身维护,保修期外的维修服务只收取成本费用。
第六条、本公司实行24小时电话服务,如仪器发生故障,1小时内作出反应,72小时内处理问题,并与用户及代理商实时沟通,服务及时有效。
第七条、仪器出厂时本公司提出全套必要技术文件。
第八条、发货时,接通知三个工作日内派技术工程师进行现场安装调试。
第九条、对采购单位仪器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,并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新技术更新培训。
第十条、培训人员具备该类产品3年以上技术支持经验。
第十一条、我公司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网点,并由专业授权的售后服务技术人员提供售后和技术支持服务。